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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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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吴川有位肖先生向笔者反映,他的小孩在吴川市川西中学读初二,今学期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但老师说凡被入选“三好学生”的同学,每人必须完成一辆“车船使用税”的征收任务,否则“三好”的荣誉将被取消。
“孩子比较注重这个,整天回家哭哭闹闹。我家本有两辆摩托车,但都已购了车船税了,自己又没有上路查车的权利,你说我有什么理由完成得了这个任务?”肖先生无奈地说。
对此,笔者致电吴川市川西中学。一位自称是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老师向笔者解释说:“关于09年“车船使用税”的征收问题,根据吴川市政府的文件规定,我们学校确定摊派了一些任务。但分配下去不多,每位教师大概要负责征收两辆吧。”
当被问到有没有老师把任务再次摊派给学生,该工作人员非常肯定的说是绝对不可能有的。“因为学校在大会小会上三令五申强调老师如果向学生摊派任务,老师要被处分的,另外,每位老师完成两辆的征收任务,是轻而易举的事,用不着摊派给学生。”最后,该主任还补充说:“完成一辆有二十元回扣,超额完成的会评为年度先进教师,所以老师们都很乐意去做。”
可是,学校办公室的说法换来学校老师的一片责骂声,他们都认为学校是在强奸民意。 “征收车船税,根本就不是老师的职责,凭什么要征收指标摊派给我们?”教高三数学的陈老师气愤地说,“如果自家有摩托车又还没有购买车船税的,还可是把任务自行消化掉,那些已经购了车船税的就惨了,去哪完成得了这个任务?学校可以摊派给老师,老师凭什么不可以摊派给学生?”一位来自江西的兰老师自己没有摩托车,却分配了购买两辆摩托车的指标,完成不了将会被扣工资,这几天来她都为此事愁眉苦脸。
关于吴川市向教师摊派征收车船税的问题,吴川市市委办一位同志这样解释:摊派征收任务的不仅是川西中学,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甚至管理区干部都有任务。这是全市性的大行动。吴川市无牌无证摩托车太多,这些车辆不验审不购税,给吴川当地税收造成很大的流失,为了避免税源流失,唯有采取这个不是办法中的办法。
对于吴川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摊派征税指标的现象,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的刘先生觉得不可思议。他认为非税务人员强行征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是严重的职业错位,这不仅加重这些职业错位者的压力,而且更容易激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这完全是与党中央要求建立和谐社会的精神背道而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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