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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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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梅州人,2007年度的全国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试点在广东省,梅州是广东居民医疗保险的试点之一。
作为一个社区干部,在这次发动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实际工作中,深深感觉到开展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难度。如果不改变现行的操作形式,这个城市居民医保在全国是不可能普开的。
第一,城市居民医保的收费偏高。城市居民医保每年每人个人交60元,这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农村医保每年每人个人交10元,对比相差悬殊,10元钱有的地方尚且难收,何况这60元?中小城市的居民生活不比农村富裕,为什么不参考农村的交费呢?
第二,城市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积极参与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比如说一对夫妇都是公职,小孩是没有职工医保的,有公职的夫妇为小孩办居民医保每年出60元是小事;家中有老人的,有公职的青壮年夫妇为老人买医保也是小事;有社保没有医保的老人,买60元医保也是小事,老人们平均有一次大病,六十岁到八十岁期间没有大病的老人比较少,对于每年有几千元社保金的老人每年交60元医保费是不成问题的,但对大多数低收入的居民来说,要让他们每年每人交60元是困难的。这些难交医保费的人,是有病也不想进医院的人。
第三,现在试行的制度起付费过高,适合大城市,不适合小城镇。小城镇(特别是圩镇)的居民于农业人口没有多大的区别,只是农民有田有地,城市户口的圩镇居民没有土地。有好些城市户口的居民从来没有在城市居住过,只是户口是非农业户口,人仍然住在农村,是没有田的农民。
第四,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手续能否再简化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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