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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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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专题研究增加职工收入
“涨工资”作为政绩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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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改革报》2月8日报道,“在有的企业中,资本值钱,劳动力太不值钱;资本是强势,劳动力是弱势,”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日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增加企业职工收入问题。
戴相龙表示,增加职工收入,可以促进消费,形成良性循环。天津作为沿海制造业城市,不能以低价劳动力,生产低价商品出口。
本次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90元调整为670元,涨幅达13.5%,并由以往的7月1日提前到4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十五”期间,天津连续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年的350元增至2005年的590元,增幅达到68.6%,年均增幅11%。
天津市政府提出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增长机制,确定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目标责任制,将企业劳动报酬增长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警三项制度,今年天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基准线、下线分别比上年上调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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