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九次党代会以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条战线涌现了许多先进人物、时代先锋,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让广东人的骄傲、广东人的自豪长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为了迎接省十次党代会的召开,南方日报、南方网联合推出“五年广东骄傲新闻人物”大型评选活动,广泛集中社会各界智慧,根据网友、读者推荐、投票,选出10名最能展示“广东骄傲”的新闻人物。
20位候选人分别为:
钟南山,大医精诚战胜非典; 朱熹平,临门一脚攻破庞加莱猜想;
李大为,19岁少年把生的机会让给别人; 王则楚,敢言率真为民奔走;
谢爱珠,“神奇”女村官治好恶霸村; 黄学军,广东女“包公”无一错案;
任正非,十年扩张千倍的狼性企业家; 温鹏程,“温氏模式”带民致富;
何享健,“广东创造”是美的; 马蔚华,中国最具创新意识银行家;
辛朝安,挺身而出降“禽魔”; 丛飞,震撼全国的“爱心大使”;
许晓珠,奔波在墨脱生死路上的广东干部;庞波,维和警察中国第一人;
马化腾,改变了数亿中国人的沟通习惯; 罗东元,新时代知识型工人的代表;
陈妙珍,百姓心中的“保护神”; 易建联,广东篮球小子;
张丹丹,让广州开始拥有一流芭蕾舞团; 叶泉志,发现NEAT行星中国第一人。
《南方日报》、南方网2007年4月23日下午4:30——5:30特邀候选人黄学军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一心:各位网友,现在光临我们直播室的是威名远扬的,广东女法官黄学军女士。她被称为广东的女包公,而且被评为全国十杰法官。您觉得您在法官这个岗位上,是不是已经做到最好了呢?
黄学军:我想做的最好的不只是我,很多法官都做得很好。
一心:可是您所获得的荣誉,也充分说明了您在这个岗位上的价值。
黄学军:我想这是一种集体的荣誉吧。身处于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这么一个集体,这个集体里面有一种团结的、和谐的、奋发向上的这么一种氛围,在这个集体里面,你会感受到那种积极的工作态度,所以我觉得是受我们周围同事的感染。
一心:您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多少年了?
黄学军:我到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年头了。
一心:从您的形象上,一点也看不出有这么多年的工作经历。您哪一年大学毕业?
黄学军:我是高中毕业进入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学历是在工作期间取得的。
一心:我们先通过一个网友的留言,表达一下网友对您的支持。山水可人网友说,“法院是老百姓心目中的一把天平,没有多少人想到那个地方去的。要去也就是冲着要讨回到一个公道而已。而作为把握这把天平的人是多么的重要!从古至今能清正断案,铁面无私者永远是老百姓心中至高的保护神,人民的英雄!就如“包公”“海端”。我们总是以“青天大人”唤之,他们永远得到我们的尊重!因此我选黄学军!”
黄学军:感谢这位网友。
一心:一说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是很有权威的,您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您每天工作的性质,都在做什么,您的职权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让我们感受一下您手中的权力有多重,好吗?
黄学军:首先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手中的审判权并不是个人的一种权力,只是拥有这种权力,我们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现在是提倡司法为民,也就是这个道理。我每天日常的工作,法院的工作有很多种,书记员、法官、其他工作人员等等,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日常的工作,主要工作就是开庭,开庭其实是一个比较主要的工作。
一心:您很多时候就是法官的形象,穿着黑袍断案吗?
黄学军:也可以这么理解吧。民事法官做调解工作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内容。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
一心:特别是在中国,有着重要的作用。
黄学军: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作用。我个人的感觉是这样。或者开完庭之后,合议案件、写判决,出去调查取证。
一心:我觉得您肯定有很多助手吧,是不是调查取证这些工作由助手来做就可以?
黄学军:暂时我们还没有实行法官助理,法官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我们的职权,都可以去调查取证。
一心:你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副庭长,能给我们解释一下民一庭接手处理的都是什么类型的案件?作为副庭长要承担什么样的管理工作?
黄学军:民一庭的案件,说起来,用四个字来形容吧,家常里短,非常的琐碎,但是涉及到最基层、最普遍的矛盾。 我说说我们案件的类型吧,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这个人身损害包括的范围特别大,家庭事故、工伤案件、平常邻里之间的争端或者是打架之类的,属于侵权的一大类型吧。还有个人合伙的案件,还有民间借贷案件,这些都是民一庭审理案件的范围。
一心:就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普通发生的事情。
黄学军:对。
一心:您作为副庭长,平时要做哪些管理工作呢?
黄学军:虽然是个副庭长,但是我主要的职责应该说还是一名法官,我的主要工作是开庭审理案件。还有一些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这些都是比较琐碎的。
一心:您刚才一提这些的争端,现在人们往往关注离婚案件,以前有一个说法,“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那您在审理案件时,是把握怎样的原则,有没有与时俱进啊?
黄学军:我们审理案件,对是否离婚的法定标准,按照法律规定是感情是否破裂,但是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非常抽象的标准。所以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的规定审理每一桩案件,我们根据每一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根据我们法律的规定,根据我们日常生活经验,根据我们的逻辑推理对每一个案件做出判断。
一心:您个人的原则在这里面有没有倾向性?
黄学军:法官最主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公正。
一心:那您说两口子之间的事情,很难从公正的角度去理解,无非就是像您说的家常里短,基本上没有对错,都是各有各的角度和立场,那您怎么来把握呢?
黄学军:我觉得主持人归纳得非常精辟。这是不能用三言两语来概括的把握的选择,因为每个个案不同,虽然有共性,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怎么具体去把握感情是否破裂,我觉得是看每个案件当事人的情况而定,不是说你起诉了法院就判决你离婚。我们是中级法院,离婚案件一般是属于基层法院管的,我们的基层法官也有依据判断,如果没有感情破裂是不会判他们离婚的。
一心:女性有特殊的细腻、敏感,那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有没有凭女性的细腻、直觉做出判断的,能不能举一个例子?
黄学军:我觉得每一个女法官都有很细腻的情怀处理案件。举例子的话,可能审理的案件太多了,脑海里一下子反应不出来。
一心:我以前接触过一个民事庭的书记员,她就是不结婚,天天处在夫妻争吵离婚当中,所以选择不结婚。所以您每天处于这种家常里短中,对自己的生活有影响吗?

“广东女包公”黄学军参加访谈。
黄学军:应该没有影响,每个人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有自己不同的判断,刚才您说的书记员,可能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了吧。
一心:您刚才一再谈到自己接触过的案件太多了,那在大量的案件积累的过程中,肯定也形成了您个人的一些经验以及处理的原则。能不能把您非常有个性化的,自己处理的经验,跟网友们介绍一下,比如说对哪一类的案件您有什么样的个人经验起作用。
黄学军:应该说个人的经验也是吸收大家的长处、吸收大家的经验所得出的工作方法。我想我的经验也是每一个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具备的经验。作为民事法官,不论在开庭的时候,或者是做调解工作时,都要表现出非常真诚的态度,还有一种是公正的态度,要非常得有耐心。这是作为一名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需要具备的。
一心:就是说首先要从态度上,要给当事人这样的一种印象。
黄学军:对。因为当事人他来到法院,因为都想解决矛盾,然后如果法官都黑着脸、青着脸坐在审判庭上,他会感觉离我们的距离很远。
一心:就会有畏惧心理了。

法庭下的女法官看上去非常可亲。
黄学军:对,就不方便做工作了,民事法官可能跟刑事等方面的法官不同,我们主要是处理家常里短的纠纷,怎么处理这些纠纷呢,应该让当事人感受到你的真诚、公正,这样为解决案件、解决纠纷会更加有好处。
一心:其实也是从心理上取得他们的一种信任。
黄学军:可以这样说。
一心:您刚才谈到了可能做调节工作也是您日常工作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内容,能不能给我们举一个例子,在哪一个案件的调解工作,给了您很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您觉得做调解工作特别成功。
黄学军:这么多年调解了不少的案件,几乎每一个案件调解完以后,当事人应该说都是比较满意的,起码在化解矛盾方面这种方法是更好。
一心:一般首选调解?
黄学军:这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程序。
一心:可是上到中级法院的案子,都是经过基层法院的判决之后,再上到中级法院来的,那我觉得已经有调解这样一个程序了,再来一个程序,难度应该是非常大的。
黄学军:对,比一审大,因为都经过筛选,一审有时候经过庭前、庭中或者是庭后的调解,不服一审的判决再来二审,所以都是经过筛选,二审调解的难度比一审难多了。
一心:我觉得还是要给我们举一个具体的实例,让我们有切身的感受,否则我们领略不到你独特的工作方法。

爽朗一笑。
黄学军:调解了很多案件,我最近审理了一件赡养费的案件,三个子女,一个老父亲告三个子女,要求他们给赡养费。一审就判决了这三个子女每人每月要给这个老父亲二百元,加起来就是六百元的赡养费。判了以后,这三个子女不服。
一心:子女不服?
黄学军:对,向我们提起上诉。在审理的过程中,我都觉得挺奇怪的,为什么儿子和父亲、女儿跟父亲之间有这么大的对立面呢。在开庭的时候双方都是在争吵,很激动,或者可以说很对立的情绪。在开庭的时候我就让双方充分地表达他们的意见,特别是那个老父亲,他也挺激动的,他觉得那三个子女不养他,不愿意给赡养费,还得上法院打官司。
一心:父母应该是很伤心的。
黄学军:他就觉得这三个子女特别不孝顺,他情绪很激动。我们开庭是这样,让一方当事人先说话,说完了让另外一方说,他就根本不听法官的指挥,就喋喋不休地在那里诉说。

谈起工作,黄学军自信满满。
黄学军:我多次制止他,他还说,我就想,他是老人家,就让他说吧,可能他心里有一股气。后来庭审的过程中组织调解,他三个子女提出来的方案,每人每个月只给一百,那就等于是三百块钱。
一心:减半了。
黄学军:后来我跟老父亲做工作,我说你的子女提出这个数额,接受不接受。谁知道老父亲他说,你这样吧,你让他们给四百我。我一听就觉得这个父亲并不像子女所说的那么不通情达理啊,或者不讲道理很蛮横的人,我又去跟子女做工作,我说父亲要求你们给四百,这不过分吧,但是他们子女还是想每人一个月给一百就算了。后来在做工作的过程中,双方还是达到了协议,就给四百,就等于说这个案件一审是判六百,但是二审调解反倒是给了四百块钱。
一心:一审是三个子女每个人每月给二百。
黄学军:但是我们二审调解的结果,三个子女每月总共加起来是给老父亲四百,每个月一百多块钱,最后子女和父亲之间可以谈话了,不像开庭时那么对立的情绪。从这个案件里,我自己的感触也是挺深的,多做一点工作,让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缓和下来,其实也是对社会的一个贡献。
一心:其实钱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让他们的感情能够得到沟通和融洽。
黄学军:对,没错。
一心:您被各方面的媒体称为“广东女包公”,您对这个称呼喜欢吗?
黄学军:如果我能达到包公那个境界呢(笑),是我的理想,我希望有包公的那种正直,包公是非常正直的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我希望自己有这种情怀或者是形象吧。但是我不希望像包公一样黑着脸。
一心:是啊,一说到包公就会想到包公的黑脸(笑)。说到包公,还会想到铁面无私,那么你处理这么多的案件,有面对亲戚、朋友向你求情的时候吗?
黄学军:如果说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中国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我们也身处在社会中,我们也要面对友情、亲情,或者是同事之情。当我们面对这种案件的时候,不是说要偏袒哪一方表达我们的感情,我们应该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更加妥当、更加完善、更加公正地去对待双方当事人。但是在事后我们会做好解释工作。
一心:你觉得事后的解释是非常必要的。
黄学军:那是,因为解释就是一种沟通。刚才说的因为亲情、友情,大家对你产生的误解可能更深,是不是因为跟你打了招呼你偏要这么判呢?所以我觉得做好解释工作很重要。
一心:有没有不理解的?
黄学军:可能比较幸运,大多数都能理解吧。
一心:我觉得你还是很有说服力,很能打动别人的。
黄学军:解释法律规定为什么这么判,我想大多数懂道理的人都可以接受。
一心:您身边的亲戚朋友,因为有这样的一位女法官可能会觉得很荣幸,有什么事非常自然地会找到你帮忙,但是可以做到身边人没有意见是非常难的。那有没有面对过上级领导,或者是身边的同事打招呼通融的?
黄学军: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作为领导是对工作的一种指导,你说领导打招呼的,我就还挺幸运的,我们的领导还没有打过招呼的。
一心:产生一个最杰出的女法官真的不容易,最起码两种幸运都要在你身上体现出来。
黄学军:朋友、同事这种比较亲近的人,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普通的,很平常的一种感情。其实这是大家平常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你不是生活在一个真空里。
一心:有没有被利益诱惑的时候,很多案件可能直接就是以经济利益来呈现的,谁输谁赢,这里面肯定有争取法官的同情、争取法官的认可,这可能是很多当事人最直接的手段。
黄学军:我们的案件,大多数标的不是很大,因为都是处理一些琐碎的案件。而且只要你在工作中表现出让人可以感受到的公正,我觉得别人也不会轻易地要求你去做一些什么吧。
一心: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直接以利益与您交换的?
黄学军:没有。
一心:又一个幸运。
黄学军:我觉得这不是幸运,我刚才说的,你平时的为人,或者平时的行为,已经让人感受到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心:一身正气。
黄学军:一身正气,我不敢对自己做出这样的评价,但是我平时的行为对人有一种影响吧。
一心:你觉得身边的人跟你交往有距离吗?
黄学军:不会。至少我周围的同事之间,都是像朋友一样相处,特别是在我们庭,就象是一个大家庭,大家像兄弟姐妹一般的,可以用兄弟姐妹情同手足来形容吧。
一心:作为一个女人,有这么一个铁面无私的形象,那她还可爱吗?
黄学军:工作、生活,我们作为平常人都得面对,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原则,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不可能用我们的铁面无私,或者是包公那张黑脸去对待生活吧。
一心:那是不是你把工作和生活完全分得很开呢,用完全两种不同的状态在展现着自我?
黄学军:其实每个人面对的状况就是工作和生活。我觉得不可能截然分开,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不能把工作中的情绪带到生活中去。
一心:您审理的一个很有名的案件,通过一个农民工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参照了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的。这是黄学军在广东法院系统中首创的判例。我觉得您在这个案件处理的时候,是出于对农民工,本身他是相对弱势的群体,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给他按照城镇居民标准来对待,还是出于那个案件的一种法理在起作用?
黄学军:我觉得同情心每个人都有,但是同情并不代表法律的规定。作为一名法官,首先依照的是法律,并不是自己的同情心。在这个案件里,我们是有比较充分的依据,一个是佛山,在2004年7月已经统一了户口,就不存在农村居民户口或者是城镇居民户口。这个人已经在佛山工作了五年,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公安厅也出台了指导性的意见,里面的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而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标准时就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对待。所以并不是说是出于同情,或者是一种创新,其实是有一个规定在那里,只不过我们是怎样去运用法律法规,或者是一些指导性意见的规定而已。
一心:这个案件判决结果产生之后,好像是农民工家里的父母非常感激你们,他有没有感激的行为表示呢?
黄学军:写了感谢信。
一心:其实你可能也会面对很多当事人之后对你的感激之情,各种行为的表达,那时候你一般是怎么处理、怎么对待的呢?
黄学军:我觉得就当事人在判后对你做出感谢的表示,让法官自己觉得心里也是挺感动的,不是说每一个当事人都对你做出表示的感谢,但是这个当事人,感谢信是有众多的村民,是他们村里的人都在感谢信里签了名。这件事让我特别得感动。
一心:以前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
黄学军:农村和城镇相差是三倍。如果城镇的话,大概死亡赔偿金是20来万左右,但是如果是农村的话,只有八万多块钱左右,就等于是有三倍的差异了。
一心:其实也是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在帮他们维护。
黄学军:对,他们觉得得到了同等的对待,人与人之间同等的对待。
一心:地位的平等。我不太清楚行业的习惯说法,在法律判案的过程中,首创的判例是非常重要的,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相类似的案件,作为一个参考,作为一个参照的标准,是不是会有这样的一个作用在里面呢?
黄学军: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我们是成文法国家,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但是你说判例有没有一定的作用呢?只是一种参考吧,不一定能依照,前面这么判了后面不一定要跟着这么判,但是作为一个参考的标准。
一心:你刚才提到了耐心,我也看到有媒体的介绍,你会让双方的律师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包括当事人来充分地表示,可能不管时间的长短,有时候都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你表现出的耐心、耐性,是女性特有的性格起作用,还是工作严格的执行程序呢?
黄学军:程序并没有规定在庭审中必须听当事人说话多长时间,没有规定得这么细,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位民事法官,这种耐心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刚才所提到的赡养费的案件,为什么那个老父亲会同意四百块钱,曾经有人问他,比一审的数额都低了,你为什么还同意呢,他说因为法官让我说话。其实民间案件的当事人,可能心里有一股怨气,如果你让他把话说出来,充分地表达他自己的意见,他觉得得到了尊重,人与人之间其实互相尊重是沟通很重要的方式。这样就把一件案子调解处理了,而且不会引起其他的纷争,这不是挺好的事情嘛,但是这不是毫无原则地让你在庭上喋喋不休地说,而是说要体现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不能说到过激的话还让他说,这样可能会激化矛盾。
一心:你刚才的说法让我想起“秋菊打官司”,其实很多民事纠纷就是为了讨个说法、争口气。作为一个优秀的法官,在处理好每个案件对人性的一个最基本的了解,是他处理这个案件的首要基础。
黄学军:也可以这么理解吧。
一心:你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做到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这确实是非常难得的,是什么让你保证做到这一点呢?
黄学军:应该说是对待工作的责任心吧。这是很重要的。
一心:我觉得在全国有责任心的法官,应该是蛮多的,有责任心的女法官也很多。为什么只有你做到了全国十杰呢?
黄学军:十杰法官当中有七个是女的。其实我觉得无论是十杰法官,或者是其他荣誉都好,这都只是一个代表而已,不是说你个人能做得这么突出,而是你依附于这么一个集体,在大家的支持下、在大家的帮助下,去做好一些工作而已。其实我所做的工作,很多都是我的前辈,或者是我的老同事们、老师傅们他们做过的,或者是现在的同事正在做的,其实很多人都做得很好。
一心:从刚才谈到的十位十杰法官中有七位是女性,我现在有一个新认识,是不是女性更适合于从事法官职业呢?
黄学军:好像男法官比女性多。不过可能女法官比男法官更多一些耐心、细心。
一心:法官的形象体现的那种理性、客观、公正,真的是有距离的,在判案中那种女性的性格,和判案是怎样协调的呢,我觉得互相之间总是有矛盾、冲突的地方?
黄学军:人总是有感情的,但是感情不能代替法理规定,所以在每个法官的心中,我想首先就是法律的规定,法、理、情。
一心:遇到一件事首先就是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黄学军:但是法、理、情应该是兼容并蓄的。
一心:但是做到的难度很大,怎么协调,哪一个事情上情能够多占一些,哪一个事情上理应该多占一些,哪一件事情上法占的比较大,这是需要智慧的。
黄学军:法是第一位的,法官是依据法律做出判决,但是法律不外乎就是人情。
一心:法律也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也是为人服务的。
黄学军:确实是。
一心:那到底是人大还是法大呢?
黄学军:当然是法大。法律规范日常人们的行为,有规矩才成方圆,如果没有规矩可能社会就乱套了。
一心:在你办的这么多案件里,有没有说这个案件情况很特殊,我们可以超越法律条文给它做出创造性的处理?
黄学军:不能说是创造性的处理,只能说可能当事人在法律能力较低的情况下,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的情况下法官怎样做出一种平衡,我们现在所提倡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是统一的。
一心:从您本身来说,更注重社会效果还是法律效果呢?
黄学军:那当然是法律效果。因为我们是依法判案,那法律效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绝对地强调法律效果,可能往往得不到好的效果,一纸判决只是一种权威,但是当事人不一定会服。
一心:怎么做到心服口服?
黄学军:所以你在庭前、庭中、庭后做的工作是很重要的,调解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方法。当事人有释明权,当事人在他的请求比较模糊的情况下,我们怎样依照法律的规定,让他做出一种明确的表示。
一心:面对不同的案件,可能接触的就是形形色色的人,我们通过这些案件,直接的作用还是人的感情,人看问题的一种角度。你判了这么多的案件,对你自己的人生,对你自己个人的生活,有什么样的认识,改变自己最初的想法吗?
黄学军:这个问题还真的没有想过,或者没有认真地思考会对我自己的人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一心:会影响到你做事情的原则吗?比如说这一类的案件接触多了,我知道这样做可能会产生纠纷,或者是别人容易有误解,我就要改变我以前的行为方式?
黄学军:这种是非常自然的一种行为,我明知这种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那当然会去加以注意。
一心: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们每天都在跟别人打交道,家常里短,大家约定俗成的方式,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呢?
黄学军:比如说民间的一般借贷案件,亲朋好友或者是什么样的亲切关系,没有立下借条,或者是立下借据的时候写德模糊不清,可能会对自己的权利造成一定的损害。在我们从事每一项行为的时候,怎么懂得去保护自己,留下一些文字上的东西,更有利于今后不幸产生纠纷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利。
一心:现在人们,尤其是年轻人闪婚特别多,怎样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呢?
黄学军: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现在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一心:现在都有婚前财产的公正,如果我没有公正怎么办?
黄学军:可以约定啊。如果比较稳妥的话,应该是有一个书面的约定,如果当时口头这么说,真的有了纠纷,另外一方提出来没有约定,你可能也没有辄。
一心:那说明还是要尽早将该约定的约定好。
黄学军:对,留下一些书面的文字,或者是书面的记载,这样可能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心:现在人们生活都很富裕了,现在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也很多了,像现在龚如心去世,她的遗嘱就引起了世人的关注,那么立遗嘱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才能使遗嘱具有法律效果呢?
黄学军: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立遗嘱如果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行为能力的话,这个遗嘱应该是你本人的真实意志表示,也是你自己的签名,那是有效的。
一心:有没有证人的要求呢?
黄学军:证人是在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生病了自己无法书写等,要特定的一种情形下需要有证人在场。
一心:你接下来职业的发展目标、职业理想是什么呢?
黄学军:理想是自己成为一名非常公正的法官。
一心:这一点其实已经做到了。
黄学军:我觉得自己一直在这么做,也向着这个方向努力做得更好。
一心:看来对自己的要求是时刻不放松。
黄学军:作为一名法官,这是自己心中应该坚持的。
一心:你真的一点失误都没有过吗?
黄学军:什么是叫失误?
一心: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哪一件事没有做到,如果用另外的方法来处理效果更好呢?
黄学军:要么判决,要么调解,但是调解是我们在判决之前几乎每个法官都要做的工作。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或者你是去调查一下,或者是跟当事人问得更细一些,只是存在这种程序而已。如果说失误,那可以说是错误了。
一心:非常感谢你。我觉得我们在这里面,确实展现的是一个公正的法官,用全部的思维、思考方式,都是要站在法律的层面,法律是第一位的,法律的意识好像是给我感受最深的。我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能够情、理、法融合得更好,游刃有余,创造出一点奇迹出来。
黄学军:谢谢。
访谈到此结束,以上文字经过现场速记整理,如有错漏,敬请谅解。
(文字编辑:柴彬 林湄 图片: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