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
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全民健身日(8月8日)免费开放。
《意见》提出:
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待遇;建立由董事会直接选择、考核与管理经营班子的新机制,实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级分类管理。
本报讯 (记者舒涓 通讯员鞠杨、穗府研)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文件。张广宁指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应有之义。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又是带动体育产业的发展,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增加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之一。要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尽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有效提高全体市民的健康水平。《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将修改后递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
《条例》对构建全民健身工作网络、资金保障,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问题等作出了规定。《条例》要求,公共体育设施除因赛事、训练及季节、气候等法定事由外,应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在全民健身日应向公众免费开放。
收取费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优惠开放。具备条件的公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本校学生体育健身需求的前提下,在非教学期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中小学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应占中考总分8%。为保障资金投入,《条例》规定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0%。
张广宁指出,用立法来引导、激励、保障和规范全民健身工作十分必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以2010亚运会为契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新的发展。广州要学习借鉴北京举办奥运的经验,结合亚运会的举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知识宣传,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情。在亚运场馆的建设和利用规划方面,也要充分考虑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需要。
张广宁强调,要将全市有条件的学校、单位的体育设施尽量利用起来,为社区居民健身提供方便,关键在于管理,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配套的管理细则。要针对目前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全民健身的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机制和完善体育指导员制度,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健身环境。
《意见》提出,新一轮国企改革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把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从过去的产权制度改革转向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创新上。创新企业制度是重中之重,包括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待遇;建立由董事会直接选择、考核与管理经营班子的新机制,实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级分类管理等内容。张广宁表示,国企改革最关键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人的问题、分配问题和投资决策权问题。《意见》是对这三大问题的重大突破,提出的目标可行,措施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推动全市国企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强调,广州要积极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先行先试,在国企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要统一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投资、收益分配监管制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要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积极推进企业改制上市。三是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级管理机制,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四是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监事会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五是大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保障机制、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和创新收益分享机制。